工運Internet︰ 英國「散工法」保障所有勞動者
不歪
大家應當知道,香港勞工法例保障有限,不足「四一八」(連續工作四星期,每星期工作滿十八小時或以上)的員工完全不受保障。另外,無良僱主更會走法律罅,包括︰將僱員變成自僱者,或者不直接僱用員工,而由中介公司「轉介」員工到來工作,以逃避所有勞工法例。
隨著散工化、自僱化的趨勢越加嚴重,現有的勞工法例對勞工的保障顯得更加不足。不少工會和勞工團體要求修改法例,堵塞漏洞,以下介紹英國的《定期僱員條例》(此名稱較難明白,下稱「散工法」),可供參考作為爭取目標。
在英國,過去二十年兼職工大量增加。現時全英兼職工達六百萬人,佔勞動人口四份一,保障兼職工、自僱者、臨時工的權益十分逼切。
「散工法」內容
最近英國通過的「散工法」的精神是為了令散工可按比例得到全職員工同樣的權益。
此法例有一個突破性的概念,就是保障「工人」,而不單止是「僱員」,擴大了勞工的保障範圍。因為,雖然「自僱人士」與「僱員」都是勞動者,但一般在法律上,「自僱人士」並不受到勞工法例保障。「散工法」中的「工人」一詞就包括了「自僱人士」與「僱員」,以至其他勞動者。於是,企業僱員、家庭工、臨時工、自僱者,以及中介公司所「轉介」的員工都受法律保障
而散工的待遇和工作條件各方面幾乎都被這新法例涵蓋,包括︰工資、退休金、產假、待產假(供男性員工侍候伴侶生產)、病假津貼及進修機會等。另外,散工亦享有最低工資保障。
一般散工的工作時間比全職員工少,根據「散工法」,他們應得的權益是以受僱於同一企業的全職員工為標準,按工時比例計算。不論散工的工時多少,均受此條法例的保障。
若果散工發現他的待遇和工作條件比全職員工差,可發信詢問僱主,僱主收到信後廿一天內須作出回覆。若僱主仍不作改善,散工可以到勞資審裁處起訴僱主,追討應有的權益。除非僱主在勞資審裁處能舉出兩者差異的合理理由,否則勞方可獲勝訴。
僱主因為散工爭取其應有權益,或協助其他散工爭取權益而採取報復,將被視為違法行為。
「散工法」的出現,是英國總工會近年大力爭取所得到成果。保障散工不光是為了散工本身的利益,也是反擊資方壓低勞工待遇、分化勞工、製造就業不穩的重要策略。這些寶貴經驗值得我們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