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.::工盟團結報 / 第65期目錄 / 工運風潮::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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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綠色小巴行業內仍有無良僱主不肯提供司機年假、勞工假等勞工福利。屯門至上水的44及44號A是繁忙路線,分早更、夜更和通宵更共200位司機。該兩條路線由小巴大王馬亞木旗下的運泰實業有限公司經營。司機以分賬支薪,將每天收入扣除燃油費$200後,司機收取30%為薪金。 於2003年5月1日,司機發起了一次罷工,成功反對資方的變相減薪方案。資方原企圖將扣除的燃油費從$200增加至$300。但是,罷工過後,資方解僱數名參與罷工的司機。司機往勞資審裁處追討勞工賠償,資方卻藉口運泰將車輛出租給破產的打理人潘德華,司機又是潘德華合作人,企圖雙重保險逃避勞工責任。 資方的無賴引起了司機的憤慨和警惕。此時,資方可能在勞審處得到信息,分帳支薪並不代表沒有勞資關係,員工有權追討六年的假期工資,和長期服務金。於是,推出了一份寫明是自僱的合約,要求司機簽署。 司機先是尋求工聯會屬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協助,該工會著他們寫信給資方表達意見,並不建議他們採取進一步的行動。他們的見解是工業行動會影響服務,一旦服務受影響,運輸署可能收回專營權,司機就可能失業。 後來司機代表前來諮詢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意見。阿人建議召開一次員工大會,與司機一起共同商討對策。大會在9月17日召開,司機們對資方的行為表達了極大的憤怒。當天約有30多位司機加入運輸及搬運業職工會,並決定於第二天早上罷工。只有罷工,才能對資方構成壓力,資方才肯讓步﹔影響交通服務,運輸署必然介入,資方若想維持這兩條為其帶來巨額利潤的路線,就必然要讓步。 第二天早上5時30分,50位日更司機陸續罷工,20多位夜更司機也前來聲援,大家穿著寫有罷工字樣的工會背心,將車輛停泊在屯門新墟鄉事會路。不到半小時,資方就頻頻來電,要求司機復工。一小時後,馬亞木及其兩個兒子先後到達。工會向資方提出以下要求﹕
1. 收回簽訂自僱合約的要求﹔
身為運泰實業有限公司經理的馬亞木次子馬僑武,簽字同意以上各點,並同意年資追溯至他們為公司服務的入職日期,條件也包括承認在勞工處和勞審處追討賠償的前職員。由於司機全數同意勞工的要求﹐司機約於7時30分復工。其後,在職司機中的一半陸續加入職工會。 資方的大敗令其迅速作出反撲。幾天後,馬亞木等人以「請吃飯」的方式,不斷約見司機,軟硬兼施地要求司機簽寫字條,表示「合作租車分帳制度」不變。對於如此含糊不清的字條,不少會員都拒絕簽署。資方仍然不罷休,利用地區的「有勢力人士」威脅工友﹐工會就此報警備案。 根據案例,在車輛由資方提供、公司對司機仍有控制權的情況下,資方所聲稱的自僱是假自僱,法庭會判決僱傭關係成立。面對此一事實,資方只能要求被解僱工友就假期工資和解。工會也將馬僑武承認勞資關係的文件發給會員,必要時可提出勞工福利的追討。更甚的是,由於已經破產的潘德華假若經營業務,可能涉及刑事責任,工會也在跟進中。但更重要的是,會員的團結和勇氣,敢於以罷工捍衛權益才能真正令資方妥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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