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工會指出,飲食業一向是工人被拖欠強積金供款等問題的重災區,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(下稱積金局)過去連續三個年度的年報顯示,全港針對強積金的投訴中,飲食業佔約25%,長期是各行業之首。工會是次調查,總共發出了429份問卷,成功收回其中415份。
工人投訴意欲低 促配合行業情況加強教育 受訪工友當中,在過去三年中共有185個遭遇不合理對待的個案,其中最多的是被僱主拖欠強積金,53人;其次則為僱主沒有開立強積金戶口,有44人,而當中直接涉及拖欠強積金供款的個案佔總數70%。 儘管當中近78%的個案涉及違反《強積金條例》,但是當中高達66%的工人並沒作出投訴。工人的投訴意欲十分低,工人表示並不清楚投訴方法,甚至當時並不知道被拖欠供款。 工會透過社區探訪與部份工人討論時發現,飲食業工友工時甚長,導致他們在接收資訊,與監察戶口供款情況方面遇到不少困難。工會分析結果,發現非月薪(包括日薪、時薪)比月薪工人遇到不合理待遇的比例較高,約11%。工會建議積金局要按不同行業設計合適的宣傳方式,加強外展教育工作,並針對性調查日薪或散工的供款情況。工會同時認為積金局應加強與勞工處的溝通,在搜證和轉介個案上緊密合作,積極鼓勵和協助工友的舉報和追討。
被欠供款五成追討不果 需時長、手續繁、效果差、刑罰輕
而曾經投訴的工人當中,大部份反映有四大問題: 積金局在協助工友追討欠供款額方面,高達50%的工友未能追回欠供款項(撇除仍在跟進中的個案),其原因多為僱主破產或倒閉。工會認為,如此低的成功率令很多工友在投訴後感到失望,對比工友所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,故才出現投訴意欲低的問題。
追討五年仍未果 僱主去世 積金成空 2007年,黃先生甚至報警求助,警方以涉嫌詐騙通緝其僱主。在經過1年多的調查後,律政署在2009年初卻以資料不足為由沒有起訴僱主。正當黃先生打算了解不起訴的詳情時,警方告知原來其僱主已經去世,而黃先生被拖欠的供款亦永遠無法追回了。
追討如「擠牙膏」 促積金局加強檢控 積金局一度考慮申請將公司清盤,但後來在僱主補供部份後又放棄。工會批評,這種「擠牙膏」式追討方法,完全無法根治問題,欠供情況非但沒有因此改善,工人仍然需擔心累積越來越多的欠供款額後,僱主一旦結業則血本無歸。工會認為,積金局好像「軟腳蟹」一樣,縱有執法的權力卻不履行職責,令工人在追討上感到份外無助。
工會建議四大措施助執法
一、設定額罰款
二、設立中央資料庫
三、立法規定公司董事負刑事責任及訂立判刑指引
政府及公營部門作為市民的代理人,運用公帑時有責任確保提供服務或物料的公司遵守法例,保障勞工。工會建議對於被成功檢控的公司或其董事掌職的其他公司,禁止其在五年內投標政府及公營部門的項目。
四、禁止違法公司五年內投標政府及公營部門項目 |